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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网络下单买发热咳嗽药,也要实名且“网订店取”!




2月9日起

在深圳市内零售药店

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需要实名登记

截至3月4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线下药品零售企业的巡查工作

累计检查了9642家次

通知深圳市持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且正常开展互联网售药业务的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4家




最近

针对部分入驻省外第三方互联网药品销售平台

的药品零售企业

部分中成药品种未及时落实限制销售措施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全省药品零售企业

发布了有关进一步落实

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

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

请各相关零售药店、企业尽责守法

履行防疫安全主体责任!








一、深圳市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在正式营业前,应登录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企业专属网页完成注册。(https://qy.gdfda.gov.cn/)



二、深圳市各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含中成药,下同)时,必须登录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企业专属网页,使用登记管理系统完成登记信息的上报,并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后,方可进行销售。在填报中,若发现发热或与湖北等地区有关系者,必须及时通报本店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社康医务人员、社区民警“三位一体”工作小组。


三、深圳市从事互联网售药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向广东省居民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含中成药)时,必须登录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企业专属网页,使用登记管理系统完成登记信息的上报,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且必须通过“网订店取”方式进行销售。在填报中,若发现发热或与湖北等地区有关系者,必须要求门店工作人员及时通报门店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社康医务人员、社区民警“三位一体”工作小组。


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面加强线上线下巡查,若发现有违反省药监局退热、止咳类药品限制销售措施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除了线下企业

第三方互联网区域配送平台也是监管的重点

比如说美团外卖、京东到家、饿了么等

消费者向平台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购买退热止咳药品时

平台系统应明显作出“须填报人员信息”提示

或升级系统实现购药人员信息可在线填报!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为疫情防控做出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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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深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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